为加强学院的管理,学院要求教职工实行指纹考勤,对于部分教职工出现忘记打卡的现象,学院作出如下要求:
凡未按照学院文件要求打卡的记为未出勤,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须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办公室,报院领导研究后决定,否则,按旷工处理。
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
为加强学院的管理,学院要求教职工实行指纹考勤,对于部分教职工出现忘记打卡的现象,学院作出如下要求:
凡未按照学院文件要求打卡的记为未出勤,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须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办公室,报院领导研究后决定,否则,按旷工处理。
本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