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9浏览次数:264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10月7日(星期三)的课程调至10月10日(星期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放假离开办公室请务必要随手关灯,尤其是空调及电脑电源,关闭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二、各位辅导员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醒学生防盗、防火、防诈骗、防抢劫,并且防止意外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确保离、返校的交通安全,安全渡过假期。

三、请各单位根据国庆放假时间相应调整工作安排,切实做好节假日值班,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四、节假日期间留校师生要做好登记,住宿人员一律不准使用违电器,未经批准,严禁留宿他人。

五、总务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保证节日期间校园的安全及留校师生的生活用水用电,食堂要保证节日期间留校师生的用餐。

六、节假日期间需要在校内进行教学培训和装修施工等工作的,要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祝全体师生员工节日愉快!

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