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巢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2014年我市荣获全国、全省和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名单的通报》(巢文明[2015]9号),在合肥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评比工作中,我院荣获“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被评为“巢湖市文明单位”后我院获得的又一市级文明单位殊荣。
长久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张伟林为组长,各副院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深入开展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活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等宣传教育活动。
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在全体学生中积极开展“送温暖”、“青年志愿者日”、“扶残助残”、“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成效显著。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多次赴黄麓文化站、中心幼儿园、张疃村小学、黄麓敬老院等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坚持定期走访和慰问,收到当地社会一致好评。
此外,近年来,学院在校园环境、人才培养、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全院师生精神振奋,学院文明程度和道德境界不断提升,为创建文明单位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作者:张敬知 审稿:魏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