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7浏览次数:1400

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2017年清明节(4月2日-4月4日)放假调休,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学院教学安排作相应调整: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4月1日(星期六)。

学院要求各部门放假前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假期内做好防水、防盗、防火和安全值班工作;学生处做好离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务处做好课程安排工作,总务处做好在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及校内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