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大功率燃油助力车等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3浏览次数:161

校属各单位、社会人士:

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大功率燃油助力车是交通违法行为,为进一步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学院研究决定,禁止无牌无证摩托车、大功率燃油助力车等机动车进入我校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4月14日起,将全面禁止上述车辆进入校园,请自觉遵守。

二、2017年4月23日前,校内学生及其他人员拥有机动车的需主动到学院大门门卫处登记机动车信息,所有无牌无证摩托车、大功率燃油助力车等机动车的车主应将其车辆自行清理出校园。

三、4月24日起,总务处将对校园的上述无牌、无证车辆进行全面清理,移至实验楼南楼负一层并上锁,5月3日前仍未清理出校园的车辆,将按照无主僵尸车辆处理。对不听劝阻的,学院将商请市交通部门进行清理及处罚。

四、总务处将联合交警部门对校园内的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各系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不要租用、购买上述车辆。

五、校园内严禁飙车或者超速行驶。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总务处        

201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