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2017年“五一”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日)、5月1日(星期一、劳动节)放假,共3天。5月2日(星期二)起上班上课。
学院要求各部门放假前做好全面安全检查,假期内做好防水、防盗、防火和安全值班工作;学生处做好离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务处做好课程安排工作,总务处做好在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及校内安全工作。
作息时间和交通车发车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