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5浏览次数:335

各党支部、各部门:

2016年,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及时、全面、广泛地宣传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大大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鼓励各系各部门积极参加到新闻宣传工作中,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决定组织评选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重视新闻宣传工作,重视通讯员等宣传队伍建设,重视新闻宣传业务学习。

2.支持和配合学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供重大报道线索,协助完成各项采访报道任务。

3.积极做好本部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稿件在校园网主页刊发量大,报道稿件不少于30篇。

4.无严重失实报道、抄袭或其他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能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乐于奉献,热心为集体工作,得到老师同学的一致肯定。

3.发稿数量较多、质量较高、成绩突出,或在编辑、播音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为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赢得新闻宣传领域相关荣誉者,或在校外媒体获得与新闻报道相关的奖项者优先参与评选。

三、评选名额及参评范围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4个。

参评范围:各系部、各职能部门。

2、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0名。

参评范围:各系部、各职能部门从事新闻宣传报道的通讯员;学生社团中从事新闻报道和刊物编印的宣传员、通讯员;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广播站成员;各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编辑、记者。

四、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各单位自行申报,先进个人由各系各部门推荐申报,院办公室根据评选条件与申报材料,组织评选。并由学院统一进行表彰。

2、申报集体及个人均应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1、2)。申报先进个人,需另附1-3篇本人采写或编辑的具有代表性的新闻作品(新闻网稿件附网页截图)。

3.凡申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材料,各系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上报。

4.在校外地市级以上各级各类合法媒体上刊(播)发的作品需交复印(制)件。

5.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5月5日前送到院办公室,电子版申报表也同时发至电子信箱:1933876091@qq.com,联系人:张敬知,电话:0551-88561515。

附件:

1.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2.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