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247

各系:

2016-2017学年度评优工作现已启动,为切实做2016-2017学年度评优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3、优秀学生干部

4、三好学生

5、单项先进个人

6、年度标兵

二、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见《学生手册》)实行。

三、名额分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见《学生手册》),现将2016-2017学年度各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进行分配,此次名额分配结合了本年度学生早操晚自习情况,具体详见附件10。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安排专人负责此次评优工作,各系申报的优秀集体或个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名额,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6),经辅导员签字确认后报系审核;

2、各系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规定名额,认真审核、统计、汇总,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优干、三好学生、单项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7),《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先进班级、文明寝室汇总表》(见附件8),《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年度标兵汇总表》(见附件9),附件7—附件9的纸质稿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交学生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

3、年度标兵相关评分标准以《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为准;

4、各系应严格按照规定名额上报材料,超额上报将在复核过程中直接按倒序删除;对于各系上报的评定名单,凡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将取消指标并不得替补;

5、请各系将相关材料最迟于124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咨询电话:88561222。

  

学生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