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部门:
为积极贯彻《普通高等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激发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养成终身学习、终身锻炼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学生早锻炼、晚自习工作(以下简称“一早一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倡导在校学生按照学院规定,积极参加“一早一晚”。 “一早一晚”情况纳入学院人才培养计划实行学分制,并作为评奖评优、推优工作的重要指标,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基础部体育教研组、院办公室(网络中心)、后勤保卫处及各系部共同组织实施。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成立学院“一早一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园
副组长:王利康
成员:范慧娟、蒯智林、胡晓锋、黄娜、唐玮、杨明、张敬知、陈翎、苏晓珍、葛英刚、张同申
三、职责分工
“一早一晚”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体育教研组、院办公室(网络中心)、后勤保卫处、各系部各司其职,学生处负总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
1、学生处(团委)负责“一早一晚”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督查与评比等工作。
2、教务处负责“一早一晚”晚自习教室安排及学分认定工作。
3、体育教研组负责选派体育教师指导各系早锻炼活动,体育教师负责当天早锻炼活动形式和质量。
4、院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智能考勤硬件设施提供、保障、统计等工作。
5、后勤保卫处负责校园内机动车限行、禁行或缓行等交通管制,早锻炼场地的保障工作。
6、各系负责本系宣传、动员、组织、出勤、考勤及考核等具体执行工作。具体由学工助理负责本系“一早一晚”的协调、组织与督促工作,辅导员带领班委会、团支部成员执行早锻炼活动的督促与考核。辅导员每周至少2次检查督查。
7、学院总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当晚晚自习及次日早锻炼巡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早一晚”工作,各司其职,督查到位。
2、“一早一晚”要注重效果,严格按照《“一早一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落实到位。学生处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对无故缺勤学生,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各系、班级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外出实习等不能正常开展“一早一晚”,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报备。
4、各班级要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组织作用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示范作用,班级学生经常旷操、旷晚自习的情况,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情况严重的要向系、学生处报备。
五、评比考核
1、每学期汇总学生“一早一晚”出勤情况,按照学生出勤记录赋予学分,不合格学生重修学分,具体详见附件2《“一早一晚”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办法》。
2、“一早一晚”检查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推优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纳入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
3、学生处(团委)结合早锻炼组织多样化体育锻炼比赛,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各系每周上报“一早一晚”出勤记录至学生处,并加盖系公章。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一早一晚”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班风、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制定“一早一晚”实施细则,请严格执行。
一、早锻炼
(一)早锻炼时间:
一年级:周一至周五6:30-7:30;
二年级:周一至周日6:30-7:30。
(二)早锻炼对象:一、二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自愿参加。(二年级自下一学年开始改为二、三年级,下同)
(三)早锻炼形式:早操、晨跑
(1)活动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新生开学军训后第一周开始。
(2)一年级按规定地点(足球场)规范做操三遍,结束后可组织跑操或其他形式锻炼。
(3)二年级按照规定路线跑操。开学初由体育组教师整队,按照规定速度匀速跑操。各班级根据自身兴趣爱好选择体育活动项目,学生会体育部按照兴趣社团形式进行组织,学生必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锻炼活动。
(4)锻炼所需器材由各班级根据选择体育项目按一定的器材人数比例自行筹备(各系按照生均5元/年配备)。
二、晚自习
(一)晚自习时间:
周日至周四18:00—22:00。
(二)晚自习对象:一、二年级学生;三、四年级学生自愿参加。
(三)晚自习形式:
一年级:在分配的固定教室内学习;
二年级:在空余教室、图书馆、实验楼专业教室内学习均可。
三、工作要求
1、每学期初,由辅导员宣传动员、教育引导、布置工作、提出要求。
2、体育教师指导早锻炼活动开展,学生会体育部配合执行。
3、学生社团指派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考核社团成员的活动参加情况。
4、考勤工作要求:
(1)一年级出勤当天在规定时间内打卡2次(早锻炼区间时间满30分钟,晚自习区间时间满120分钟);二年级出勤当天在规定时间内打卡2次(早锻炼区间时间满30分钟,晚自习区间时间满120分钟)。
(2)一年级按规定时间出勤,二年级按规定时间出勤每周不少于3次。
(3)考勤签到工具采用钉钉APP,在指定地点签到。
5、请假
(1)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早锻炼的学生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交学生会体育部登记;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2)学生请假,需经辅导员签字同意。
(3)外出实习班级不能参加早操的,需由系部统一出具证明。
(4)凡是无故缺勤学生参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学生“一早一晚”各占0.5学分/学期,按照数据统计结果赋予相应学分,具体标准见《“一早一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四、本细则自2018年3月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2:
“一早一晚”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完善“一早一晚”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根据学生个人参与度给予一定的学分认定,以资鼓励。
第二条 将“一早一晚”学分纳入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必修任选学分统一管理,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学分具体构成和要求见《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修(制)订2017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社会实践与课外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院字2017【046】文。
第三条 “一早一晚”学分产生在每年级的前四个学期,从2018年开始实行。
第四条早锻炼晚自习学分认定标准:
早锻炼晚自习学分认定标准
项目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学分值 |
早锻炼 | 出勤总次数达60%,任意两次间隔不超过3天 | 0.3 |
出勤总次数达80%,任意两次间隔不超过2天 | 0.4 | |
出勤总次数达90%,任意两次间隔不超过2天 | 0.5 | |
晚 自 习 | 平均每周出勤3次,任意两次间隔不超过3天 | 0.3 |
平均每周出勤4次,任意两次间隔不超过2天 | 0.4 | |
平均每周出勤4.5次,任意两次间隔不超过2天 | 0.5 |
第五条 由学生处牵头具体负责全院学生“一早一晚”数据采集及学分计算。
第六条 每学期的第19周前学生处汇总审核《“一早一晚”学分认定统计表》,报教务处复审。
第七条 教务处复审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学院分管领导核准,将学生所得早锻炼晚自习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