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房屋租赁管理,完善校园服务功能,维护校园秩序,为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和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经研究决定将我院综合楼东侧二楼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经营,欢迎符合投标人要求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租赁经营的房屋位于综合服务楼东侧二楼,建筑面积约258m2 ,已完成了室内装修和安装了监控、音响设备;但未配备餐桌及加工设备。
二、承租经营期限
承租经营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经营项目要求:
可经营西餐、冷餐、咖啡、冷热饮等西式简餐及文化阅读项目。禁止经营中餐、快餐及油烟量大的餐饮项目及其他项目,禁止设置小卖部。经营范围如有增加,需经过学院批准方可经营。
四、经营要求
1、承租人应守法经营、自主经营,诚信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给他人经营,不得出店经营,主动接受市场、执法部门监管和学院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2、承租人不得超出工商执照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电游、录像、卡拉OK、按摩、棋牌、培训、网吧、快递和驾校等项目及社会各种报名点等;增设新的经营项目,须报请学院批准。
3、承租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须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从业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学院后勤保卫处备案。
4、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维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在租赁期内,若需装修,须事先书面将装修方案及申请报学院后勤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5、承租人负责实行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和周边环境整洁;学院提供水电、物业服务,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按时交纳;承租人必须遵守学院的水、电有关管理规定。
6、承租人经营项目中若有向外排烟的必须安装集烟罩和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油烟处理设备,且应定期清洗;不得在经营场所等存放、使用煤气罐;不得擅自改变水、电管线。
7、承租人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机(自备)收费,以方便师生购物。一卡通须与学院财务处收费系统连接,每月结算一次,扣除当月房租、水电费、物业费后,剩余营业款划拨至承租人账户。
8、承租人必须以承租单位的法定名称作为西餐厅的标识(标识由承租单位制作);户外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统一规范的要求制作,其设计制作方案须书面报学院及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9、承租人若须委派本单位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员工担任日常经营负责人的,须提供该员工相关书面材料,并得到我方认可,双方认可的负责人不得中途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得到我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单方面违约。
10、承租人须承担西餐厅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用工、稳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并对此做出明确承诺。承租人在西餐厅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和人身安全等均与学院无关。承租人对承租的西餐厅工作负全面责任,承租人是食品卫生、防火防盗、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独立承担相应风险和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1、西餐厅经营期间出现有关安全、卫生、稳定等重大问题时,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并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保证学院投资的西餐厅设施设备完好,且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后履约保证金才能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12、承租人应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合法用工;员工需持有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材料统一采购及“索票索证”制度;承租人负责托管西餐厅范围内的卫生工作,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安全措施。
13、承租人及其员工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院校园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并向后勤保卫处提供用工人员信息,确保备案管理。
14、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搬走剩余商品及原材料、承租人投入的货架等可移动设备,否则学院将按遗弃物处理;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须无条件完好保留。搬迁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场地及设施,如有损坏,必须无条件恢复。
五、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首先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本招租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持有相应的餐饮经营工商营业执照,且为登记人;负责经营的餐厅经理(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三级厨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度,具有经营西餐厅二年以上的法人(或注册人);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于2018年6月15日16时前投标报名,于2018年6月22日16时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之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开标,开标前3个工作日通知投标人及时到场。
2、投标人报名前须自行通过校园网及实地查勘了解学院及项目环境;
3、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西餐厅营业执照(含年审合格证);
2)投标人身份证(须与工商执照登记的法人或注册人名称一致);
3)若委托投标报名,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外,另须携带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
4)能反映在合肥地区经营西餐厅二年及以上的真实证明材料。
报名现场勘验上述材料真实性后方可接纳报名。
4、投标人须交纳招标书购买费 200元(不予退还);
5、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年,且不得超过上述底价的2倍,否则投标无效。
6、投标人投标报价仅为西餐厅房屋场地年租赁费,不包括中标承租后经营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由承租人承担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等其他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7、投标人报送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目前在经营的西餐厅基本情况;
2)经营西餐厅的理念、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及计划安排;
3)厨房管理、制作方面的组织流程图及卫生检验标准;
4)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及服务承诺;
5)对租赁场地的年租金报价(另行密封);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银行汇单;
7)投标人签名及用章。
8、投标人须在送达标书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若中标并签订合同,该保证金作为合同经营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若中标但不按招标书和投标报价要求签订合同,则违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中标该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投标人若中标须按招标书要求和投标报价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年租金的一半后方可进场,另一半年租金从第6个月起分5次交清(2月、8月不扣缴)。
10、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投标及中标后经营责任及风险。
11、学院负责与中标承租人办理房屋内物品交接工作。
12、本次招标所提出的运营服务托管项目以及相关要求、各项经营指标如果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承租人应到现场进行核实。承租人在标书中所有承诺均被视为理性承诺,如有误算,各项托管经营指标不做调整,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3、承租人因对有关内容误解而造成损失,学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承担承租人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14、本招标公告及租赁合同文本已经学院法律顾问审定。
七、评标、定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1、公平、公正、公开;
2、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1)投标书审核(7—10分);
2)投标人若经营过校园西餐厅的加分:以正在经营的西餐厅已满2年为基数(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每增加1年计1分,最高计5分;
3)投标人年租赁报价分(最高70分):从报价最高的起排序,第一名计70分、第二名65分、第三名60分…级差5分依次计分,开标日现场拆密封函计分;
4)投标人现经营的西餐厅实地考察(10—15):租赁报价开标后,对租赁报价得分前五名的西餐厅进行实地考察评分;
3、定标、确定中标人及中标备选人
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人,第二名、第三名分别为中标第一、第二备选人。若中标人开标现场弃权或违约未签租赁合同,则从中标备选人依次递补。
4、租赁合同的签订
开标及公布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学院与中标人本人签订房屋场地租赁使用合同。合同文本依据本招标公告的原则并细化要求。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办公室。
2、联系电话:办公室:88561515
咨询电话:后勤保卫处:88569048
3、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