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建大城建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750

各系部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最新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对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安排相关事宜(院函〔2020〕48号)进行调整,具体放假时间及相关安排以此文件为准。

一、国庆节、中秋节假日安排

10月1日(周四)-8日(周四)放假。

二、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安排

9月27日(周日,上第4周周四课程)正常上班上课;10月10日(周六,上第4周周五课程)正常上班上课。

三、相关要求

放假期间,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省,出省必须向学院报备(教职员工向人事处,学生向学生处报备),凡瞒报、谎报、漏报者,承担相应责任。

各系部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举措,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和日常运行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校园平安祥和。

特此通知。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