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语言课程补考定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晚上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初语言课程补考考核的各环节要求均与所在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要求一致。
二、有关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监考安排见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语言课程补考安排表》。
三、各相关教学秘书、专业辅导员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本学期期初补考安排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