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4浏览次数:11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学期期初补(缓)考将安排在本学期第周周末(3月12日-3月13日)进行,为确保期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含上学期申请缓考课程)安排在第周周3月12日)开始进行,请各位辅导员务必通知课程不及格与缓考的同学做好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理论课课程总评成绩低于30分的同学,没有期初补考资格,需参加毕业前补考。实践性课程(如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总评成绩达不到60分,不安排补考,需重修。

三、大学体育2补(缓)考安排在开学第周内,请相关同学自行联系任课教师安排补(缓)考事宜。各任课教师需在开学第周周末前录入学生补(缓)考成绩。计算机语言类课程补考安排在本学期中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如有丢失请提前去所在系开带有照片的证明,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五、各系部务必使用经系部审核过的命题试卷作为补(缓)考试卷,并于3月7日前送教务处后统一付印。

六、各教师可通过正方系统查询本人监考任务信息,并按本院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完成监考任务。

、请各系在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考试总体安排请参见附件《15-16第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表》;考生可通过附件《15-16学年第学期期初补(缓)考学生考试信息查询表,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地点及座位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34

附件:

15-16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表.xls

15-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学生考试信息查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