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15浏览次数:12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第学期期初补(缓)考将安排在本学期第0周周末(93日-94日)进行,为确保期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含上学期申请缓考课程)安排在第0周周93开始进行,请各辅导员务必通知课程不及格与缓考的同学做好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理论课课程总评成绩低于30分的同学,没有期初补考资格,需参加毕业前补考。实践性课程(如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总评成绩达不到60分,不安排补考,需重修。

三、大学体育类课程补(缓)考形式与时间由主讲老师决定,请相关同学自行联系任课师安排补(缓)考事宜。各任课师需在开学第周周前录入学生补(缓)考成绩。计算机语言类课程及大学英语Ⅳ(非环境设计专业)补考安排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如有丢失请提前去所在系开带有照片的证明,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五、各系部务必使用经系部审核过的命题试卷作为补(缓)考试卷,并于7月15日前送教务处后统一付印。

六、各教师可通过正方系统查询本人监考任务信息,并按本院相关规章制度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监考任务。

七、请各系在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八、考试总体安排请参见附件一《16-17学年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表》;考生可通过附件二《16-17学年第学期期初补(缓)考学生考试信息查询表》,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地点及座位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715

附件: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表.xls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缓)考学生考试信息查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