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确保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审对象及依据
(一)预审对象
2018届所有毕业班学生。
(二)预审依据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周之前专业执行计划中已开设的所有教学环节。
二、预审内容
截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周之前所有开设并已结束的教学环节成绩(含理论课程以及实践环节中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和已获得的学分。
三、预审时间
四、预审要求及工作安排
(一)预审要求
本次预审和后期的初审及终审工作均以各系为审核主体,教务处对各系审核结果进行核查。
(二)工作安排
1.各系在教务系统中导出2018届各毕业班学生名单及各生目前所获得总学分(操作步骤:正方教务系统-毕业生管理-查询统计-统计毕业生活动学分),并制作本班级毕业资格预审班级总况表(模板见附表1);
2.从毕业班各专业大众学分数中抽出3-5名学生(该生获得的学分数为该专业所有学生学分数的众数、未有学籍异动情况)的成绩单进行比对,比对无差异则从中选择1名学生成绩单作为各专业预审样本,制作样本学生毕业资格预审表(模板见附表2);
3.以样本学生毕业资格预审表为核准依据及模板审核本专业其他学生学业成绩并制作其他学生毕业资格预审表。
4.各系须在截至时间前将各毕业资格预审班级总况表(最终以班级名作为文档名)、各生毕业资格预审表(以学号+学生名作为文档名)报教务处,教务处安排时间与各系各专业就各生情况一一核对。
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责任大、工作量多、涉及情况复杂,望各系以教学主任助理、教学秘书为主力,积极调动毕业班辅导员、专业助理等资源,认真落实本项工作。本项工作完成的认真程度在复审和终审工作中会有较大的体现。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