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23浏览次数:8

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将安排在本学期第0周周末(2月24日-2月25日)进行,为确保期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含上学期申请缓考课程)安排在第0周周六(2月24日)开始进行,请各辅导员务必通知课程不及格与缓考的同学做好相应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理论课课程总评成绩低于30分的同学,没有期初补考资格,需参加毕业前补考。实践环节课程(如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总评成绩达不到60分,不安排补考,需重修。

三、体育类等不统一安排补考的课程,补(缓)考形式与时间由原任课老师决定,请相关同学于第0周自行联系原任课老师安排补(缓)考事宜。各任课老师需在开学第一周周四前录入学生补(缓)考成绩。。

四、本次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如有丢失请提前去所在系开带有照片的证明,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五、各系部务必使用经系部审核过的命题试卷作为补(缓)考试卷,并于1月28日前送教务处后统一付印。

六、各教师可通过正方系统或在系部教学秘书处查询本人监考任务信息,并按本院相关规章制度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监考任务。

七、各系在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学生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

八、考生可通过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表》,查询本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座位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月24日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