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17】050号),现就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的若干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
1、毕业设计(论文)严格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教师要对被指导学生进行全过程管理,对所指导的设计(论文)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
2、为保证质量,师生见面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应不少于2次(2次指导须分布在不同半天),每次不得少于2学时。指导教师应提前向所在系提供固定时段的指导计划,不能提供固定时间的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指导前需到教务处签到,若在约定时间未进行指导可与同学商量在后续周补指导,补后须到教务处签到确认。师生见面指导须在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教室进行,且指导时间不得与教师本人在我院授课时间冲突。
3、指导教师每次见面指导应对学生进行考勤,指导情况需如实填入《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师工作记录本》。同时留存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文稿的修改记录。各系教学主任助理汇总指导教师指导计划,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生要求
1、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各项工作。应参加指导老师每次见面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遇有困难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应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着力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
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见面指导期间,学生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病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缺勤次数(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设计(论文)见面指导次数 1/3 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详见院字【2017】050号文)。
3、学生必须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遵循科学研究规律,遵守科研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等,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论处,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4、学生应按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撰写论文,交由指导教师评阅,在取得资格后参加论文答辩。
三、教学单位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按要求进行前期、中期、后期三阶段检查,同时组织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1、前期检查: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检查:学生将开题以来所做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进展或成果、存在的具体问题与解决方法、下一步工作的主要研究任务、具体设想与安排等填入《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XX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报告》(附件2);指导教师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查并予以评价;系着重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检查结果填入《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XX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记录》(附件3)。
3、后期检查: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院字【2017】050号附件)要求,检查学生是否完成工作任务、实验或计算结论是否准确可靠、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条理等,不符合答辩要求者不予答辩。
四、教务处巡查
教务处根据各系提供的《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汇总表》每天例行巡查,并将检查结果并入教学督查周报中,每周上网公示。对巡查期间不能足额出勤的指导老师,将作出处理。
五、高度重视
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过程是对学生独立工作、文献检索、科研创新等多方面能力的综合考查,是检阅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整体学习效果和能力培养状况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教学环节,也是大学教育将学生分散的理论学习凝练成适应社会发展所需的综合能力的最后一站。2018届毕业生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也是我院在黃麓校区办学以来首次,其全过程形成的所有资料将作为2018年学院转设评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因此,各系应高度重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重要性的宣传,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工作动员,组织毕业班师生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17】050号)及本通知,明确职责及要求。并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务使老师和学生高度负责,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各项工作。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