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班学生部分课程进行自修指导式重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学籍管理规定》文件有关规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毕业班学生部分课程进行自修指导式重修,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毕业班课程不合格学生,具体学生名单及课程见附件1。
二、重修及考核方式:学生联系老师,由老师统一安排,形式为学生自学,老师指导,通过学习通或其他平台在线学习与考试。
三、重修及考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第8周周一至2023年5月26日第14周周五。
四、成绩给定:评分方式和标准由各指导老师自行确定,于2023年6月2日第15周周五之前提交成绩,各指导老师需保存好过程指导材料及考核材料。
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