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有关高校2023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有关高校2023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92号),经高校组织编制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现同意各高校按照2023年度科研计划进行执行。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有关高校2023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92号)文件精神,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科研项目任务书的编制工作。为做好项目任务书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流程:

1.2023年9月19日-9月25日期间,填写项目任务书,以学院为单位汇总word电子版本任务书,于9月25日下班前交由科技处审核、签章。

2.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27日前在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和项目任务书,上传经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审核确认的word和盖章扫描PDF版本及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要点:

基础研究:拟以认识自然现象、探索自然规律为目的,不直接考虑应用目标的研究活动。

应用基础研究:指有广泛应用前景,但以获取新原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目的的研究。

应用研究:为某种具体实用目标提供技术管理、方法和途径的研究。

学科:填报到三级学科。

起止年月: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算,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主要参加人:指在项目组内对学术思想、技术路线的制定、理论分析、对项目的完成起重要作用的人员,本人应在申请书上签名。

预期成果:写出大于100字小于200字的预期成果。

研究内容和意义:写出小于1000字的摘要。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报,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科技处相关人员。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审核同意有关高校2023年度科研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4.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自然科学类).doc

附件6.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哲学社会科学类).doc

高校编制计划任务书填报说明(填报人使用文档).docx

科技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