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团总支、基层团支部: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办法》校团字〔2023〕3号的通知。经团员本人申请,团支部推荐,团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审批的推优程序。经过校团委委员会对2023-2024年第一学期各学院推优材料的审核,同意推荐王群华等606名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8日-11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11月12日前校团委反映。
联系人:吴亚楠;
联系电话:15655456389。
2023-2024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团内推优名单(606人).xlsx
校团委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