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8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1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国家助学金评定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三、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3档,每人每学年分别为2000元、3000元和4000元,各系名额分配表见附件7。
四、评定程序
各系应严格按照《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依据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系在名额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额评定、汇总、公示,报学生处统一审核,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系统一提交国家助学金2014年度普通高等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国家助学金学生推荐名单表,相关数据信息需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
六、其他要求
1、各系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可以对孤残、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变故等学生优先考虑,资助标准由各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其中在校残疾学生必须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2、各学院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圆满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电话:88561222,联系人:范慧娟)。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4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