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杜绝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乱象,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院字【2018】021号)文件规定,未经批准禁止学生擅自在校外住宿,现就摸排整治学生外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组织辅导员及学生骨干队伍深入到各班级、学生宿舍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本系学生在校外住宿的人数及具体情况,并填好《校外住宿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由各系主任签字盖章于11月16日前交学生处。
2、对排查发现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各系要加强教育管理,限期搬回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宿舍居住,并加强宿舍内部的管理。对违规校外住宿,经教育拒不返校住宿者,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及各类资助资格。做到“不遗漏,不包庇”,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因特殊原因且符合规定需要校外住宿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后,须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租(住)房申请表》、签署《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告知书》,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完成批准手续的学生须将相关材料报至本系、学生处和后勤保卫处备案。
4、对批准校外住宿期限已到或不足一个月的学生,各系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要求学生限期搬回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宿舍或办理校外住宿延期手续。
5、宿舍管理员要定期对夜不归宿同学进行排查,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者需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严格管理,常抓不懈。各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在校住宿情况,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防控学生在校外住宿,在各系排查后发现仍有学生在校外住宿,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纳入年终考核。
7、各系、辅导员,要加强对本系批准后在校外居住的学生管理,做到情况明、动态清、可管控,确保信息畅通,防止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1校外住宿(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已审批)排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告知书.doc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租(住)房申请表.doc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