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院学函〔2021〕42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学生处已将各院系评定结果汇总并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18日—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51-88569188。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生处工作人员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学生处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