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定对象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 比例与金额
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奖学金分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一等奖占学生人数的5%,每生每学期800元;二等奖占学生人数的10%,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占学生人数的20%,每生每学期300元。获奖总比例不超过35%。
第三条 评定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优良、遵规守纪、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和创新创业活动。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当学期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学业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一等奖均需位于前1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二等奖均需位于前2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三等奖均需位于前4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三)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奖学金:
(1)有课程补考的;
(2)受违纪处分的和尚在处分期未解除的;
(3)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或缺操3次按旷课1学时计)累计5学时以上的;
(4)当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的;
(5)未注册的。
第四条 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每年四月、十月各评定一次(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不评定);
(二)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等额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生处对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审查,教务处负责学业成绩核查,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审批;
(四)学生处对获奖的学生颁发相应等级“奖学金证书”,奖学金由财务处通过学生银行卡发放;
(五)对在奖学金评定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收回证书,追回所得奖学金,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8级学生起执行,原《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院字〔2018〕22号)同时废止,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