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加强信息沟通,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干部、职工成长,根据学院部署,现对职能部门周例会工作要求如下:
一、职能部门原则上每周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须在每周相对固定时间召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部门于周一至周五之间择期自定。各部门须于10月25日前将本学期部门例会安排(附表)报院办公室汇总。
二、签于学院两校区同时运行,为便于工作,部门周例会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部门周例会主要内容是:通报上一阶段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研究、布置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传达上级有关精神,落实学院决策部署,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四、院领导将不定期参加分管部门的周例会,对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请各部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特此通知。
附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部门例会安排统计表
院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部门例会安排统计表
部 门 |
| 例会时间 | 星期 上午: /下午 | |
记录人 |
| 例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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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 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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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 批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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