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安徽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安徽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院师生员工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做好防控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和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联防联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要求省内各高校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所有离校回家学生未接到学院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学院任何部门和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变化态势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已离校回家的学生,应积极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安排好生活学习。
三、寒假期间,严禁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班、研讨会、社会实践等聚集性活动,关闭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食堂等公共场所。
四、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要做好居家卫生防护,勤洗手,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
五、在此非常时期,避免自己感染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在家中,不外出,不聚会。若不得已外出一定要佩戴好口罩,并在开学返校前,每位师生员工至少要有14天居家隔离,自我观察,自我确认未被感染。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务必第一时间戴口罩到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系部、部门报告。
六、为加强防控工作,学院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应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积极主动掌握本单位师生的身体状况,及时安排做好本单位的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对涉及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和学生处要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各系部、各部门要尽快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QQ、校园网等发给师生员工,引导师生在家做好疫情防控和自我保护,减少不必要外出,禁止前往疫区,积极配合当地相关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
八、后勤保卫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实行管制和监测,对外地牌照车辆进出校园进行严格管理。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