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院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读者学习、科研提供图书文献服务的机构与场所。为了保障图书馆服务的正常开展,读者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和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一、读者入馆须知
1、全院教职工、学生都是图书馆服务对象。所有师生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或工作牌均可以多种方式使用图书馆的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空间资源。
2、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妨碍他人查阅资料,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
3、保持图书馆内安静,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禁止在馆内喧哗、朗读或大声接打手机,尤其禁止在阅览区域接打手机。
4、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5、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在图书馆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插线板。
6、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携带任何食品进入图书馆。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7、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文明阅览。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不得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和自修室座位。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9、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将书刊带出室外,否则将严肃处理。
10、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读者证管理及使用
1、读者证的办理。学生的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读者证;教职工办理的工作牌即为图书馆读者证。
2、读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按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或冒用他人证件。
4、捡到他人的读者证应主动归还本人或交至图书馆,凡使用非本人读者证者,图书馆有权扣押其证件,取消借阅权限,并追究责任。
5、读者“一卡通”如有丢失请及时到“一卡通充值中心”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6、教职工离职,学生因毕业或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须到图书馆归还所借图书并办理读者证的注销,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三、图书借阅制度
1、图书馆读者借阅数量
读者类型 | 续借期限 | 册数 | 续借次数 | 借期 |
学生 | 30天 | 5册 | 1次 | 30天 |
教职工 | 90天 | 10册 | 1次 | 30天 |
2、读者从书架上取出图书时应看好图书所在的位置。翻阅后不准备外借的图书,请按相应位置自行归架,或交由工作人员处理。
3、读者在指定的出纳台办理外借手续,将读者证和要借的图书交给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
4、有非正常原因闭馆及寒暑假期间,系统将通过“延期还回”功能忽略其日期,即此间的借阅天数为0。但要求学生读者在开学后开馆的第一个星期内还回所借图书,以便提高利用率。
5、读者所借图书资料,务必按规定时间归还,逾期不还者,系统还自动暂停借书权限,直到归还所借图书方可恢复借书手续。
6、图书馆的所有书刊资料是学院固定资产,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带出室外,违者将严肃处理。
7、读者所借图书资料,如有遗失,应及时联系图书馆,购买与所丢图书同一版次或最新版次的图书交给图书馆。
四、图书借阅室规则
1、读者凭本人读者证进入各借阅室,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
2、各借阅室为开架借阅,保持图书架位整齐,读者在挑选图书时,如不借阅要整齐放回原处。
3、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图书有无污损圈点、批划现象,发现后,请交给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4、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严禁在借阅室内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
5、举止文明,着装大方,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不得抽烟,不得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6、要爱护图书,污损图书将严肃处理。
7、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不得擅自带出室外,违者将严肃处理。
五、自修室规则
1、自修室系读者学习的场所,必须保持室内的清洁和安静,维护自修室环境秩序人人有责。
2、请保持自修场所安静环境,禁止聊天、喧哗、打闹。进入自修室请将移动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以免影响其他读者。
3、举止文明,着装大方,讲究卫生,做文明读者,不得抽烟,不得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等。
4、自修室内一律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任何物品)占座,更不允许一人占多个座位。物品遗失,责任自负。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由工作人员调解,对占座一方要提出严肃批评。
5、图书馆将根据自修室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清理座位。
6、爱护自修室的设备,不得频繁启闭空调,不得擅自将桌椅等移动位置,不要在桌椅上乱刻画。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